上海青浦:探索监管新模式,提高政采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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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2日
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制度以来,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不断增多,执业水平参差不齐,上海市青浦区财政部门探索监管新模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能力,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
注重事前监管,加强采购平台信息管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审核相关事项,重点关注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审核,减少限制性或排他性风险。
注重事后监管,严格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定投诉处理内部工作规程,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采用委托委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方式,夯实事实依据,对违法事项依法处理。
注重横向交流,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保持财政系统横向多渠道、多方式交流,特别是在采购管理、要素审核、投诉处理等方面加强学习研究,共享政府采购工作成果。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