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对批量集中采购的实施范围和采购流程作出规范。
《通知》规定,省级预算单位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捷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纳入本期陕西省省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其中,便捷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全年采购量在5台以下(不含)的,可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台式计算机、复印机一律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系统集成或其他项目中包含批量采购品目的,须将批量采购品目分离出来,执行批量采购。
批量集中采购流程是怎样的?《通知》规定本期批量采购需求归集将与招标工作同步进行,以此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各单位认真参照《2018年第一期省级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标准》填写《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且在5月31日前,将年底前符合批量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进行汇总并报送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本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每包将确定1-2个中标品牌,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采购过程中,因特殊需要需在本期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标准上进行微调的,采购单位须在合同中进行注明,但调整金额不得超过所选标准金额的10%。各单位签订合同后,及时将合同上传至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履约验收工作,加强验收管理,做好评价反馈,预算单位根据供应商服务及产品情况等因素进行验收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参考依据之一。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批量集中采购组织协调,及时按要求完成备案采购计划。采购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采购本期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之外产品的,则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写明原因,经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选择协议供货或其他采购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等文件的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加强软件采购管理,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作出科学的购置计划,落实好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确保批量集中采购计算机配装正版软件。
据了解,各市(区)可参加本期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各市(区)财政局按本期技术配置方案负责分包汇总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加盖公章后报省财政厅。财政部门负责对合同签约和履约验收的监管工作,对不按合同规定履约、受到采购人投诉的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没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并予以通报。《通知》强调此次批量集中采购的结果将延续使用到下次批量集中采购活动开始组织之前。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