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井研县夯实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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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0日
一、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抓手,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夯实购买主体责任落实,对政府采购内控管理、预算管理、需求管理、购买管理、履约管理、资金支付、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政府采购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和细化,提高采购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二、突出采购流程控制。构建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需求论证、采购计划备案、采购组织实施、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采购履约验收、采购资金支付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执行系统,促进资金管理和采购行为规范。
三、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强化制度硬性约束,按照制度规定严肃政府采购制度和纪律,确保执行有力、监督到位,切实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近期,县财政局对在采购文件编制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4家代理机构和2个行政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合同公告、保证金退还等方面存在问题的8家代理机构和3个行政事业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四、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机制。实行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组建政府采购专管工作组和专管员,明确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岗位间协调、监督和制约工作机制,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风险。建立井研电子化平台QQ群,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专管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