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公立医院采购药品设备……这些公共资源交易,将全程公开、全程留痕。5月13日,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对上述内容予以明确。
保障房建设分配信息要全公开
住房保障领域,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交易信息、履约及变更信息、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政府“买买买”全过程将透明化
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信息也将透明化。
按照要求,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财政等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其他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在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交易结果、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领域也被纳入进来,我省将主要公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使用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采购的单台200万及以上医用设备(含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中标结果,市级采购的其他医用设备交易信息,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将有公开“黑名单”
按照实施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凡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和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及时予以公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安徽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及网站醒目位置予以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
同时,相关部门要逐步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并分别公开。
按照要求,安徽省将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并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