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近日公布2017年广西政府购买服务统计结果。从政府购买服务规模、类别、领域以及各市情况进行分析,2017年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呈现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购买金额增长较快。2017年,全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583个,预算金额53.97亿元(包括预算数和调整数),实际支出金额45.70亿元,分别比2016年增长-26.8%、74.8%、67.8%,项目数虽然比2016年有所减少,但购买服务资金增长幅度大。这主要得益于全区政府购买服务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后,各地各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和范围,切实改变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购买服务效益得到初步显现。
二是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和履职辅助性服务所占比重较大。在购买的六大类服务项目中,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政府履职性服务支出约占全区购买服务支出总额的80%;技术性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四项服务支出分别占13.9%、3.2% 2.7%、和0.8%。基本公共服务类占比最高,主要是由于教育、养老服务、医疗、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共需求较大。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占比较高,主要由于法律服务、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财务会计审计服务、绩效评价等事项更适宜由社会专业力量承担,为提高履职效率,更多的选择通过购买方式。
三是城乡社区和农林水等领域购买服务占比较高。财政部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领域分为19个。2017年,广西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排前三位的依次为城乡社区支出(12.94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3亿元)、农林水支出(6.07亿元),分别占全区购买服务支出总额的28.3%、15.8%、13.3%。按照服务领域划分的购买金额,不仅体现了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的方向,更直接反映了相关部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程度。
四是支出总体规模偏小。从支出结构看,2017年广西政府购买服务实际支出金额45.70亿元,虽然比2016年有大幅增长,增长67.8%,但总体规模偏小,仅占当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9%,说明政府直接承担了绝大多数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从横向对比看,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低于云南、贵州等周边省份。除了广东、江苏等个别东部发达地区外,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偏小在全国都是普遍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认识不足。一方面,公众认为公共服务应当由政府来提供,对于向社会购买服务,特别是向私人部门购买服务有一定的疑虑;另一方面,传统上一直由政府公共部门向社会直接提供公共服务,改为由包括民营部门在内的社会组织提供,囿于传统思维和固有利益格局,政府部门的积极性不高。
五是各市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差距较大。在全区14个地级市中,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位列前三位的依次是南宁市(17.67亿元)、桂林市(3.53亿元)、柳州市(2.80亿元)。较上年增幅居前三位的依次是贵港市(173.3%)、柳州市(143.5%)、南宁市(141.7%);有三个市出现负增长,分别是:河池市(-57.3%)、玉林市(-22.9%)、崇左市(-1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剔除了“负面清单”项目支出。各市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差距较大,主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特别是对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视程度、工作推进力度密切相关。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