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天津采购中心”)2017年累计完成招投标项目1573个,小额零散电子采购约11万个,总计采购额62亿元,节支率8.2%。被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评为“先进党支部”,在《政府采购法》实施15周年、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办15周年双庆典暨13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被评为 “全国15佳集采机构”。该中心何以能广受好评呢?在天津市财政局组织的2018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天津采购中心副主任刘文泉介绍了该中心在规范化、电子化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实行“三化”管理 确保规范运行
一是流程管理制度化。天津采购中心依法规范全采购流程和关键环节业务操作,制定了29项业务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六种采购方式操作程序,并形成《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梳理近130个岗位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是采购文件标准化。围绕集采目录,天津采购中心构建了“资质-需求-文件”标准采购链条,形成29类行业产品资质标准库、41种货物和服务的采购需求标准、34种专业采购文件范本,提高了通用类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标准化水平。
三是业务流程电子化。天津采购中心打造了 “1+2+3”模式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即一个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两个辅助系统和三个交易平台共同组成完整高效的信息平台模式,基本实现全流程网上采购模式。
打造高效电商平台 实施电子招投标
一是打造高效阳光电商平台。据刘文泉介绍,天津采购中心打造了标准统一、价格联动、质优高效、简易规范、可推广性强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并通过招标确定了15家电商企业接入该平台,科学设计了管理规则和一系列考核指标。通过利用互联网和数据共享技术实时进行网上商城价格监测,确保高于市场合理价10%的商品不得上架销售。同时,该中心还推出全国首张电子发票,实现采购人从智能选择商品、同质同类比价、下单进行采购等全流程电子化。目前,该平台商品达到260种品类,超过20万余款商品,实施网上商城采购的市、区两级预算单位达2900余家,订单数突破8.8万笔,成交金额突破3.4亿元。
二是实施远程电子招投标活动。天津采购中心在总结各地远程电子采购的经验基础上,整合远程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制定出台了《远程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现6种采购方式全覆盖。目前,供应商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等全程在网络系统中实现,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项目全部实行远程招投标。2017年全年共完成914个远程招投标项目采购工作,占2017年项目总数的66.57%。经测算,全年为供应商节省投标成本达500万元以上。
三是开发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天津采购中心在电子招投标系统逐步完善及实现远程招投标的基础上,综合运用CA证书、电子印章、个人电子签名等技术,开发了一套符合采购业务电子档案管理需求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该系统与天津采购中心的招投标系统、招投标监控系统、网上商城系统、竞价系统和电子文件归档系统进行无缝对接,自动获取版式的归档电子文件及元数据。电子档案形成时同步传输给天津市档案馆,实现更高程度的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档案可利用性。
提升专业能力 打造政采精英团队
据悉,天津采购中心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干部素质提升的“催化剂”,履职尽责到位的“助推器”。该中心每月都集中开展业务学习培训,针对政府采购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每周还定期在内部开展业务大讲堂、质疑案例分享会、专题研究成果展示会等学习研讨活动。
此外,该中心还根据业务干部特长成立了政研、实务操作、质疑投诉案例等3个专题小组,分别研究各省市与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性文件、实践操作案例、投诉判罚案例,提取能用于指导实践有价值案例、制度精华,为中心工作创新、规避采购风险提供借鉴。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