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阳光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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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8日
(1)简政“放”权。放开审批权限,对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制;放开代理机构选择权,集采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放开采购方式选择权限,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选择方式、主管部门审核。今年以来,四川广元市政府采购规模已达64.48亿元,增长131%,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2)严格“管”理。以健全市场监管体系为抓手,在四川省率先全面实现由协议供货采购向网上竞价、商场直购的采购模式转变,从源头上遏制“官商一体”不良行为的发生;建立全市统一社会信用监管平台,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交易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统筹信用体系管理;成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评价委员会,妥善调查处理各种投诉事务。
(3)强化“服”务。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利用业务交流群实时跟进采购进展情况,点对点开展采购询问答疑,提高交流指导效率;完善协同监管服务,定期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投诉处理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抄送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强化联合监督,提高监管实效。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