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今明两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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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8日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新目录”),在保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借鉴中央和其他省市的做法,对前一期的目录及限额标准作了适当的调整,主要是“调范围、提标准、放权限”。
一是扩大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减少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新增了信息安全设备、文印设备、云计算服务等8个品目;同时,相应地缩减调整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9个品目。此外,为激发创新活力,集中采购目录明确不适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二是提高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财政厅按级次提高了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省级由2016年的1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市级提高到150万元、县级提高到100万元。根据不同级次政府采购实际情况,提高了全省采购限额标准,分别为省级50万元、市级20万元、县级10万元。
三是首次明确了工程招标的数额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因此,工程招标数额标准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定标准。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工程招标的数额标准。同时明确,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应当纳入预算管理,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合同备案。
四是其他要求。属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目录范围的,按照网上商城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航空机票代理服务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不作为集中采购项目管理。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