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确保“提速、控价、保质”目标实现小记
31招,“招无虚发”,这样的实招就体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财政局牵头起草的《北海市深化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
近年来,北海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北海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北海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政府采购“提速、控价、保质”的工作目标出台了31条细化措施,将北海市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送上“快车道”。
实现简政放权,北海市围绕“放”字做足了文章。近年来,北海市财政局通过出台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采取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协议供货网上竞价、评审专家抽取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此次出台《实施方案》,坚持简政放权要求和行政效能原则,重点围绕“放”字发力。一是财政部门除履行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法定审批职责以外,将其他管理权限下放给主管预算单位和采购人,充分发挥各方当事人的积极性。二是明晰主体责任。明确采购单位是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主体,对采购结果负责,在采购活动中应落实好“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政策、强化内控建设、加强履约验收、实行信息公开”五项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三是明确工作实效。对采购单位申报采购计划备案、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加快资金支付、财政投资评审等采购环节的时限作出规定,加快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支付进度。
采购工作实现“控价保质”,是向“管”字上要成果。《实施方案》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围绕“依法治采、加强监管”,提出编实编细采购预算、严格执行采购标准、科学确定采购需求、控制采购项目价格、强化履约验收管理、严肃法律制度约束等多项措施。北海市财政局将“管”放到了采购的关键阶段中:注重源头管理。采购单位要编实编细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需求,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完整、清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以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供应商的意见,并对采购文件承担法律责任;加强履约验收。采购单位应严格执行验收经办人、责任人验收签字制度,强化对本单位采购项目的验收和供应商售后服务情况的督查,验收书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严禁出现验收的采购产品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的现象。严肃监督问责。要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项目审计、违纪查处、绩效考评等监管,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有放有管,让政采工作在宽松规范的环境中提高了效率,北海市财政局紧接着在“服”字上进一步打好优化“拳”。政府采购效率是政府采购服务水平的重要体现。《实施方案》围绕“简化流程、优化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性审核流程,通过限时审核政府采购计划、建设电子化交易平台等措施,确保政府采购活动“提速”。一是提速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各采购单位每年6月底前集中上报的采购计划,财政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加快建设电子化交易平台。在2018年底前完成网上商城、电子反拍、电子卖场交易平台建设,扩大采购单位购买的选择范围,打造阳光采购。三是推进政府采购项目集中进场交易。市本级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项目,在2017年底前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四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规则。制定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规范和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效率。五是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工作机制,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制”的信用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交易。
目前,北海市财政局正在抓紧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集中进场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编制等工作,力促政府采购制度“放管服”改革尽快取得实效。(陈竞 周凯)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