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蓬安县严格“四项机制” 减少采购投诉质疑
http://scbid.com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1日
今年以来,蓬安县严格“四项机制”,从源头上控制采购人故意设置资格门槛、设置带倾向性或限制性的各种条件,为潜在供应商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明显减少了质疑和投诉案件的发生,提升了政府采购质量。
一是严格双岗审核机制。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采购单位申报备案的项目实行现场初核和复核,对明显违背采购法律法规的内容立即提出修改意见,对存在明显的倾向性限制性条款以及其他不合理、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责令全部取消,否则不予备案通过。
二是严格“宽进严出”机制。一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让更多的供应商能够同时参与投标;特殊项目设置的资格条件必须与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项目本身实际密切相关;对国家或各部委明确取消的各类企业资质认证不再纳入资格设置条件。
三是严格专家咨询联络机制。加强与采购经办人现场的及时有效询问和沟通,对复杂项目的技术参数、服务要求把握不准的,积极采纳项目需求论证专家意见、多方位征询项目有关的其他行业专家意见,以此甄别技术参数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对项目参数中设置的各种认证书、报告证明、厂家授权等条款重点核实,以此识别参数的限制性和歧视性。
四是严格设置综合评分机制。将价格作为评分主要因素,既充分有序竞争、又尽量节约财政资金,一般普通项目价格分值在40分左右,对于技术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的货物一律实行最低评标价法。同时也技术、服务配置作为主要因素之一,分值设置占较大权重,体现采购人的需求,提高了采购的质量。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