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西宁市首次社会组织参与购买社会工作和社区服务试点工作正式全面启动。青海省28家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化运作的服务方式,重点面向西宁市四区三县的老、残、孤、贫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40项社会工作和社区便民服务。
当前,社会组织已逐渐融入青海省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社会组织将自身优势和特色与开展社会服务相结合,秉承“助人自助”的理念,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展示风采的平台。试点工作将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技巧方法,为西宁市四区三县社区的居家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困境儿童、行为偏差儿童、下岗失业人员、孤儿、被遗弃或受虐待的未成年人、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人群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关爱性社会工作服务和生活照料、生活救助、家政保洁、住院陪护、助医康复、法律援助等生活便利性服务,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依托、专业社工为骨干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新格局,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悉,今年3月份,青海省出台了《2017年度青海省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及配套操作办法;4月,西宁市民政局和全省28家社会组织在西宁四区三县完成项目征集、洽谈、申报、审核、评审、立项、公示、培训等前期各项工作程序,确定实施项目40个,涉及56个社区(村)。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资金使用规范、社会效益明显,省、市民政部门还将会同财政部门、社区居委会以及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中期评估和末期绩效评价,建立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评价体系。
启动仪式上,“爱心助成长、留守不孤单”儿童关爱,“自立计划”血友病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情系夕阳美、和健芝英梦”困境老年人关爱等14个项目同步启动。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