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简化项目交易流程,加快项目交易进度,提高项目交易服务效率和质量,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十项措施,助推项目交易。
一是开展学习讨论。把市委、市政府抓项目促发展要求纳入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并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和中心工作实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项目大发展、我该怎么做”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以牡丹江经验为参照,立足本职谈认识、找差距、明方向,增强“项目建设我有关、天水发展我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征集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项目进场台账,逐项抓好落实。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 “科室专人受理、资料内部流转”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项目入场资料清单,最大限度为招标人和市场主体提供方便,避免服务对象“多头找、往返跑”。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科室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项目受理AB岗、延长服务时间等服务等“微措施”,努力推进项目交易服务效率和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是开展项目进场前置辅导。以重大项目、精准扶贫项目、民生项目为重点,业务科室提前介入,开展前置辅导,对入场资料齐全的项目,即来即办,确保建设工程项目、交通类项目和国土整治类项目(资格预审的项目除外)28天完成交易;水利类项目34天完成交易;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类项目21天完成交易,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类项目10天内完成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以拍卖或招标方式出让的26天完成交易,以挂牌方式出让的35天完成交易。对缺少相关前置审批资料的项目,各业务科室一次性告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查漏补缺的基础上,领办帮办,确保项目尽早完成交易。
四是实行项目 “容缺受理”。对已具备招标所需图纸的工程建设类项目,财政部门批准了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审批文件、资金来源落实了的精准扶贫项目,针对缺少的前置要件,实施项目的“容缺受理”,辅导招标人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容缺受理”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提出缺项补遗承诺后,办理进场交易登记和相关手续,其他所需资料边办边补,开标前补齐相关资料后,及时安排开评标工作。
五是开辟提前开标通道。对工期紧、任务重、季节性强的项目,坚持超常规不超程序的原则,开辟提前开标通道。业务科室辅导招标人提出提前开标书面申请,在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意并出具同意函的前提下,根据场地使用情况,及时安排开标时间,有效缩短项目交易时间,全力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六是实行中标通知书发放双向告知。对完成招投标环节,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项目,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各业务科室统一印制中标通知书,并双向告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时领取,减少中间环节,缩短中标通知书办理时限。
七是执行交易服务费减免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精准扶贫项目,免收项目招标人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对教育类建设项目,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最大限度保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八是建立项目交易联络员制度。按照项目交易类型,中心确定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县区、市直部门项目交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与市、县(区)发改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招标人联系沟通,协调解决项目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项目包干,靠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项目交易工作顺畅高效。
九是开展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中心网站、手机短信、数字报纸等新媒体,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知识及政策要求,努力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知识和政策的知晓率。举办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培训班,全面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各方职业素养和能力。
十是建立项目交易月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对当月受理和完成交易的项目,按县区、项目类别,从项目入场数、完成交易数、交易金额、节约资金等方面进行深度统计分析,立足实际找问题、提建议,并以《月报》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各级政府项目建设、经济调控、固定资产投资引导提供决策参考,助推全市项目尽快实施。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