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用3年左右时间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和突出问题。
《方案》提出政府将以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形式来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办法,解决现阶段学前教育学位资源紧张问题。这也是继2016年6月的《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后,浙江省为补好学前教育短板推出的又一举措。
“说到‘生均经费’可以理解为培养一个学生的费用,也是当地财政部门按照当地计划内在读学生数额,向相关教育部门和幼儿园拨款的依据。对民办园的教师持证、参保及待遇补助、升等奖励、改扩建项目补助、玩教具配备补助、生均经费补助都属于财政补助的具体形式。”相关负责人说,浙江学前教育同全国一样,是各类教育中的“短板”,尤其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孩子入园需求与公办幼儿园学位资源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据浙江省教育厅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浙江省有8908所幼儿园;在园幼儿190.16万人(含托幼班),在园人数比2014年增加了4.41万,公办幼儿园占30%多,民办幼儿园约占60%。
该负责人表示,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弥补了政府对幼儿教育投入的不足,浙江省教育、财政部门出台这一政策,一是对全省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学位服务进行规范,二是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支持政策更加制度化与常态化。
据介绍,浙江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向有资质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举办的幼儿园等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从而满足孩子方便入园、就近入园的需求。
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内容,主要为学前教育学位资源。据悉,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评结果,以生均经费补助的形式向承接主体进行购买。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阶段浙江各地可以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购买服务参考标准,以后将随社会经济发展作出适当调整。
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做法,实际浙江省不少地市都已陆续开展,但有存在不很到位的情况。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嘉兴的市、区两级财政就已经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政府补助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经费是最主要的支出项。而在湖州长兴,对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工作也已于2012年启动。业内人士认为,奖补工作助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入良性运作轨道,而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做好监管工作。虽然此前各地市已经有了较为详尽的监管流程,但也希望此次能在方案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监管流程。
而方案就是规定了政府怎么买、买什么学前教育服务及价格和监管办法等。据悉, 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过程中,浙江将建立信用档案和承接主体退出机制。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购买服务预算的重要依据。
浙江对提供服务的幼儿园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的,将记录信用档案,作为下一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标的参考依据,情节严重的,不得入围。出现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幼儿园,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政府采购学前教育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