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新闻
1.中国招标投标协会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发布,通知的附件指出,中招协2016年主要做的九个方面的工作。同时,还指出2017年,中招协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规范标准、服务企业发展、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找准定位,稳中求进,进中求好,扎实做好 2017年工作。
二、政策动向
1.国务院:长期拖欠工程款新项目不得开工
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并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拖欠工程款将问责当地政府,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2.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要加强规划布局,进一步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进一步促进信息惠民,进一步发挥数据大国、大市场优势,促进信息资源规模化创新应用,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共信息资源开放,释放经济价值和社会效应。要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结合,依法有序推进改革。
三、业务研究
1.溯本求源 创新发展——招标投标法治体系建设的分析与建议
《招标投标法》是一部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改变传统直接采购和行政分配方式的重要法律,是将我国市场竞争规则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重要步骤,是政府在投资管理上迈向市场经济的又一里程碑。其立法精神的本意主要是:鼓励和保护竞争,确立效率和质量取胜机制,限制不利于实行公平竞争的行政干预,排除地方、部门的保护主义,加大违反招投标秩序行为的惩罚力度等。但是,从实践效果来看与立法本意希望达到的目标尚有差距,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就招标投标法治体系建设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2.中国PPP热潮下的冷思考:七个重要问题待解
自2012年PPP模式在我国再次飙兴以来,已四年有余。尽管PPP的热度依然不减,但人们已开始用比较冷静的眼光审视其过程。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屡次重申要重视PPP中的“不规范行为”,新闻媒体亦开始热议“真伪PPP”等问题。笔者进行了七方面的个人阐释。
3.尊重和维护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市场主体地位
2016年5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尊重和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那么,在招投标活动中,应如何尊重和维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呢?笔者认为,重点应在下列三个方面:第一,废除招投标活动中强制性随机抽取的规定;第二,让招标人真正拥有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权利;第三,回归《招标投标法》,将定标权归还给招标人。
4.浅议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监管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得到了大力整治,建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逐步规范。但建设工程标后监管还是问题重重,不仅影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扰乱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还影响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助长腐败行为和其它各种不正之风。因此,加强标后监管,着力解决招标投标与施工过程“两层皮”现象,着力解决招标投标工作和施工期间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建设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5.从一元钱一台打卡机谈评标方法
造价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其造价失控现象以及如何有效地控制造价更是人们研究的焦点。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是评标方法不当。虽然,《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做了明确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律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但是,在实践中,各行业、各地方采用的评标方法不仅不统一,而且叫法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综合评分法,有的叫综合评估法,有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有的叫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有的叫合理低价法,有的说复合标底法等。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持有异议,实际运用中也感到难以操作,无所适从,甚至出现误解。本文从台北市政府招标采购打卡机的案例,谈一谈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理解。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