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增值税的重要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正常生产和合法正常的凭证,关系到社会经济安全和税收管理秩序。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招标采购,意义重大而深远。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履职尽责,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心系纳税人,服务营改增,圆满完成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采购任务,保证了纳税人用票需求和税收工作正常运转,为深化“营改增”及各项税收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积极配合协作,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增值税发票印制项目,印制数量大,采购金额高,是采购中心2016年采购项目的重中之重,也是矛盾最多、阻力最大、风险最高、供应商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采购项目。税务总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管采购工作的局领导先后9次主持召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研究发票采购有关问题。采购中心和货物劳务税司领导建立沟通工作机制,多次研究讨论采购方案和解决问题应对预案。在税务总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科学决策下,税务总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群策群力,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保证了该项目顺利实施。
为加快项目采购进程,在业务需求尚未提交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就积极与货物劳务税司经办人建立工作关系,主动提前介入,了解项目相关情况,相互交流业务、技术、采购及市场等相关信息,对业务技术需求编制、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可能出现的澄清、质疑和投诉问题,影响招标进程的关键节点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时提出采购意见和工作建议,避免业务部门因不了解采购制度规定而走弯路,为积极稳步推进项目采购奠定了基础。
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票使用不断档
时值2016年9月底,经历两轮公开招标后,折叠式发票第Ⅵ子包均因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废标。为充分体现“三公”原则,保持采购规则的统一性和延续性,采购中心报经税务总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定,该子包仍继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根据各省国税局上报情况,部分省市发票用量告急。广东、广西等省区发票存量可用至2016年10月底,海南、云南等省可用至2016年11月底。重新公开招标时间,不能满足上述地区2016年11、12月的用票急需。若发票供应不及时,必将影响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正常的税收秩序,甚至影响“营改增”及各项税制改革推进和税收中心工作。
为确保相关省区发票供应不断档,采购中心会商货物劳务税司同意,并报经税务总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启动应急采购预案和工作程序,申请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在报批采购方式时,采购中心积极与财政部汇报沟通,取得了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同时,为了节省时间,提高采购效率,在等待财政部批复的过程中,采购中心提前做好竞争性谈判各项准备工作。最终只用了2周时间就完成了采购方式报批、采购文件编制、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并及时下达了印制计划,保证了纳税人紧急用票需求和正常的税收工作秩序。
采购圆满收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增值税发票项目采购工作此项最终有圆满结果,殊属不易。该项目完成后,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的肯定和表扬。回顾该项目采购历程,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成绩来之不易,成功可以复制,经验值得总结和珍惜。总结此次采购项目,有三大亮点:
一是采购工作平稳落地。2016年发票印制量,是上期招标数量的近20倍。采购数量大、金额高,在业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近200家。
如何既确保实现采购目标,又避免出现纰漏,防止出现质疑、投诉问题及其他采购风险,是摆在必须解决的两大难题。面对挑战和考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勇于担当,果敢应对,在招标过程中,虽然有些供应商提出过咨询和疑问,但通过澄清和一对一答复,都得到了供应商的理解和尊重,采购风险得以化解,没有发生一起有效质疑、投诉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使这次招标圆满收官、平稳落地。
二是采购结果令人满意。印刷行业,企业众多,竞争激烈,良莠不齐。如何采购到资质、信誉及技术条件好的供应商,更好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是采购工作面临的一个难题,也是我们的担忧。现在看来,采购结果令人满意。该项目10个子包共有43家印刷企业中标,中标供应商都符合采购需求,特别是各包联合体的主投标人,大都是印刷行业的“龙头老大”,并且中标企业均是分包所在地或附近的印刷企业,这既能保证印刷质量,又能就近快速提供便捷服务,实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的采购目标。
三是集中采购效益凸显。从采购结果看,各子包中标价格比较接近,避免了畸高畸低情况。折叠式二联票单价在0.04元左右,折叠式五联票单价在0.11-0.14元之间;卷式发票单价在0.013-0.016元之间。该项目预算资金3.6亿元,按照招标参考数量计算,中标总金额约1.9343亿元,节约资金约1.6657亿元,节约率约为46.3%,尤其卷式发票为首次招标,4个包的节约率均在75%以上。同时,本次招标与前几次相比,价格有明显下降,据初步测算,降幅约在30%左右。
(阳春 张晓迪)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