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2017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举办,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做好今年采购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举办中直机关2017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记者在培训班上获悉,采购中心2016年采购规模达31.18亿元,这是其成立以来完成规模最大的一年,也是任务最重的一年。
会上,采购中心主任韩晓非介绍了2016年的采购情况。她说,中直机关采购规模实现成倍增长,全年共实施采购项目303个,实现采购预算40.3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1.18亿元,采购预算和实际采购金额分别比2015年增长151%、134%;节约资金9.15亿元,节约率22.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直机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共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采购项目46个,采购预算25.4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8.67亿元。这是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完成采购规模最大的一年,也是任务最重的一年。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放鸣对中直机关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提出四方面要求。
首先,他指出,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国内外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必须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业务本领。去年以来,财政部为解决政府采购领域实践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继续加大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采购需求管理、履约验收、评审专家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法规,在操作和执行层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管理。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刚刚进入政府采购领域的新兵,必须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学习意识、提高意识、与时俱进的意识;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制度规定,要及时学习,及时更新;必须在实践中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要做到在干中学,学中干,用以促学,学以致用。
其次,张放鸣要求中直系统要加强执行,确保采购工作依法依规。他指出,经过10余年发展,中直机关集中采购工作向着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方向不断迈进,依法采购、依规采购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常态。但是,也还存在着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些单位的领导同志,法律意识不是没有,不是不知道法律的要求是什么,关键还是在思想上没有完全转变过来,还习惯于按老思路、老套路办事,体现在采购过程当中,就是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因此,中直机关各单位和采购中心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按照程序要求办事,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再次,张放鸣要求加强沟通,共同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他表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需要采购单位、供应商、监管部门和采购中心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2017年,计划在增进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合作方面做一些努力,比如,可以由采购中心牵头,适时组织中直机关采购单位到部分供应商企业参观调研,了解相关行业发展态势,座谈交流,互相听取意见建议。在工作中,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还要注意加强与财政部的联系沟通,多交流,多请教,主动接受监督。
最后,张放鸣要求采购中心要加强服务,努力实现“三个满意”目标。分管采购中心工作后,他提出了努力实现采购人满意、供应商满意、监管部门满意的“三个满意”工作目标。这两年采购中心也在提升这“三个满意”方面做出了努力。首先,要为采购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采购人不满意,采购工作的效果就打了折扣。2016年,采购中心编写了5个品目的《采购需求编制指南》,这些指南可以帮助采购人更加准确和规范地制定采购需求。其次,要为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更多便利。供应商不满意,采购工作就很难有效和顺利开展。对采购中心来说,可以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之前,通过各种形式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项目执行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还可以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改造成果,努力通过技术手段,提高供应商投标效率,减少投标失误,降低投标成本等。第三,还要做到让监管部门满意。中直机关各单位和采购中心都要严格落实财政部政策法规要求,不断提升中直机关集中采购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共同努力,实现“三个满意”的工作目标。
此外,在本次培训班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一处相关负责人对《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