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推动提升政府采购秩序规范化水平,并提出要建立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这为采购制度更好发挥促进生产、带动消费功能提供了政策保障,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跳出采购看采购,关注了采购对产业发展的促进功能。
需求影响供给,政府采购对生产体系的影响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采购制度促进产业发展,从更广义的视角看,路径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通过发布需求标准提升行业科技标准。政府的采购需求设定合理,对产品标准的提升起到的是引领作用。其次,相关政策通过扶持中小企业、预留一定的采购份额等方式,可以实现资金支持向中小企业的直达,对经营主体业务顺畅运转起到积极作用。最后,政府采购通过对产品绿色标准的设定、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有助于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商品进一步拓宽销路。这三条路径,实现了采购制度与企业生产、销售的衔接,如果予以适当的政策推动和保障,能起到有效扩大内需的作用。
采购制度促进产业发展,当前从制度上还要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顺应经营主体发展需要,合理配置采购资源和力量,实现政府需求、资金配置、企业供给三者的有效结合、良性互动。特别是在科技创新、节能降碳方面,要发挥好需求标准的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做好产品创新和升级。二是制度和规范的关系。《行动方案》出台了很多具体举措,关键是要形成长效机制和制度性安排,严格规范采购的流程和秩序,避免对正常微观主体生产经营造成干扰。要进一步理顺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沟通、账款支付等关系,明确资金供需双方支付、回款等的最高时限,构建有利于各方认真履约的激励模式。通过持续完善各类采购标准向市场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引导供应商提升产品质量和标准。
更好发挥政府采购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要与当前通用的国际规则做好对接。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原则,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和采购市场发展阶段,推动采购制度稳步与国际通行政府采购制度、标准对接,以此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安排,并根据执行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标准、修改相关内容提供扎实的一手参照,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两者实现内在协调统一,发挥好政府采购系统的综合效力。用刚性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原则,及时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做法,持续做好监管工作,避免在区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违法设置歧视性条款。
采购制度促进产业发展,在具体执行层面,还要注意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执行反馈以及联动配套。在宣传和解读方面,让经营主体第一时间知晓政策的创新之处,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畅通信息发布渠道,让有需求的企业能够找到政策、用好政策,实现供给能力和政策需求更高效匹配。采购方要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用好现有的各类信息化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和全流程服务、监管等各项工作。在执行与反馈方面,定期做好政策效果的评估,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及时掌握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难题,有针对性地予以破解。比如,经过一段时间执行后,行业将涌现一批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产品标准,要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并以适当的方式积极稳妥推广。政策执行和落实过程中还会有一些新的场景,及时发现并有效跟进,有助于政策效力的进一步发挥。在联动与配套方面,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金融配套支持。可为政府采购供应商专门提供金融服务的细则和流程,推动供应商多元化,引导优质信贷资源支持供应商不断发展壮大。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魏琪嘉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