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四川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机制、推动需求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化行政裁决机制等举措,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方案》提出,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构建数字化监管机制。完善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监管系统功能,建立事前预警指标体系。统一政府采购文书范式和流程规则,完善采购过程管控机制。加强采购项目运行数据分析应用,构建事后监督评价体系。推动需求标准体系建设。分类推进通用产品需求参数指标结构化、标准化,构建数字化产品需求标准库。完善需求标准应用机制、拓宽应用范围,推动框架协议全省统一征集项目全过程应用,探索联合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等项目应用机制。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规范各方主体采购行为。针对不同主体角色功能和权责重点,分类制定差异化评价标准。建立标准化行政裁决机制。制定政府采购标准化行政裁决工作指引,推进实现“同案同判”。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纠纷调解工作措施,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模式。
《方案》还明确,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审核机制,严格控制预算规模。建立预算审核协作机制,强化绩效监督审核评估,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算评审等联审联评工作。
据了解,《方案》围绕“支撑更加有力、绩效更加凸显、运行更加稳健”目标,完善财政科学管理制度机制,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其中从9个方面明确30余项重点任务,提出4项配套措施,通过“1+N”的方式,确保一批标志性改革事项在2025年落地实施,到2027年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到2029年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宗禾)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29期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