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财政局持续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紧紧围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职能发挥作用,借助数字政务发展的“东风”,坚持改革突破、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使政府采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4年,全市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450亿元,吸引5万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较去年增长3.7%。
依托数字建设
提升监管力度
以数字建设为契机,重庆市财政局赋能政府采购领域改革,进一步提升监管执行力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为积极探索超大城市数字化转型新路径,重庆市搭建了数字重庆“1361”(即一个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三级运行和治理中心、六大应用系统、一个一体化基层智治体系)整体构架。目前,重庆市财政局在专家信用管理以及采购人合同备案管理方面都融合了数字重庆“1361”的相关系统。
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中的“市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重庆市财政局打通评审专家个人信用信息共享通道,将信用惩戒记录在评审专家入库审核、日常监管等关键环节进行运用,实现评审专家“有进有退”动态管理。据了解,全年已共享6500多条评审专家信用信息,驳回5名信用记录异常人员的入库申请,暂停21名信用记录异常专家抽取权限。
三级运行和治理中心是实现超大城市敏捷治理、科学治理的重要载体,能够打破以往部门、层级之间的条块分割,拆除了数据烟囱,实现横向协同、纵向贯通,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线下实体党委、政府工作。“我们正是利用三级治理中心的这个功能,消除了各个单位之间以及市、区(县)之间的壁垒,推动了政府采购事件在采购单位之间以及市、区(县)两级之间的贯通办理。”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具体应用中,通过合同备案超期事件通报并提醒市区两级采购人,尽快完成合同签订并及时备案。
具体而言,合同备案超期事件通过重庆市三级治理平台对采购人进行提醒后,平台会定期进行全市整体“晾晒”,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效率。“目前已完成41个区县、41个单位的试点贯通,全市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及时率提升13个百分点。”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市财政局将通过由供应商主动发起和系统流程推送,对采购单位合同支付情况进行智能追踪并汇总分析,研究对政府采购合同支付严重超期行为的惩戒管控措施,防范超期支付风险。
鉴于前期良好的实践效果,重庆市财政局将继续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数字化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与数字重庆三级治理中心深度融合,通过关键词来进行事前管控、大数据分析、数字画像等手段,对违法违规线索实行自动提取、预警和推送,查处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
持续完善政策
助企降本增效
重庆市财政局通过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和各类精准服务,为企业不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政策落实方面,首先,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制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落实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全年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达78%。同时,对1家两次未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给予禁业1年的行政处罚,让政策实实在在帮扶到中小企业。其次,指导预算单位落实预留份额通过全国统一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2024年全市预算单位预留采购份额2.6亿元,实际完成采购2.9亿元。并加强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沟通对接,协助产业部门强化产销地仓建设,丰富入驻农副产品品类,助力打造“渝字号”农业特色品牌,全年市内脱贫地区企业在全国统一平台实现销售额3.6亿元。
提供精准服务方面,重庆市财政局从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实际需求和切实感受出发,优化政务服务场景,细化完善办事指南内容,减少1个线下办事环节,实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供应商注册、评审专家入库3个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全年办件量突破3万次。“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为例,在办理网页界面右上角有一个二维码,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办理指南,根据办理指南,代理机构可简单快速地完成网上登记。”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为给供应商提供更加全面的采购信息,重庆市财政局在采购公告、结果公告等11项公告公示信息以及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5项监管信息基础上,增加了评审得分和履约结果的公开,让供应商知情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降低企业成本方面,重庆市财政局通过扩展电子印章、电子保函等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如: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功能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在线签订,在线免费向企业发放电子印章,减少企业线下跑路和办理数字身份认证成本。其中,全年在线签订电子合同超5000笔,减少企业成本约100万元;在全市提倡以电子保函缴纳投标、履约、预付款等保证金,全年为市场主体减少资金占用6.8亿元;通过“政采贷”线上融资,全年助力供应商获贷近50亿元。(记者 吴敏)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