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云
随着“互联网+政府采购”的趋势,政府采购中流程性工作逐渐被电子化交易平台所取代,代理机构如果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并脱颖而出,必须实现业务的升级和转型,将代理服务工作的重点从采购项目的程序代理转变为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尤其是采购执行前、后两端的专业咨询服务上来。
近年来,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尤其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的颁布,使得采购人的前期工作要求更为明确和细化。87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明确,“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价格及技术方案等进行市场调查”,并对资产配置、采购需求、价格等作出规定,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其第七十七条明确了采购人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责任及处罚处理措施。这些规定的出台,对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提出了更高要求。22号文第五条规定,“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第三十五条规定,“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监督检查,将采购人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采购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如果采购人的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提交给代理机构的用户需求书中的选型配置不合理、方案要求不明晰,甚至存在排他性倾向性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将给后续环节带来一系列问题。而如果采购人的前期工作虽然准备充分,采购环节顺利完成,但后期的履约验收工作却没把好关,供应商存在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等现象或者产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也将影响最终的采购结果。为保障采购质量,采购人可在履约验收环节采取自行验收或委托第三方验收。因此,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咨询服务将成为采购人新的需求,也将成为政府采购代理行业转型的先期产品。每一家社会代理机构都要转变理念,用创新思维推进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咨询服务。
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咨询服务到底是什么呢?笔者通过长期的一线工作经验总结,以及与政府采购各参与方专业人员的多次沟通交流,借鉴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概念,认为其是指政府采购代理(咨询)机构在采购人的授权范围内,对政府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全流程提供专业化的咨询和服务的活动,具体包括为采购人提供项目前期咨询(预算阶段)、采购项目询价、项目立项申报及论证、采购需求编制及评审、投资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代理、组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项目完成后评估及供应商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全流程集约化咨询服务。可以说,它从采购项目的预算源头介入,对采购项目组织实施的全流程给予专业化、系统化、集约化服务,帮助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的前期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和需求编制的质量。由于前期代理机构即介入并提供服务、帮助采购人把关,在招标采购环节更精准有效。采购合同签订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开展履约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为采购人提供更专业、优质、贴心的服务,切实协助好采购人承担好主体责任。
(作者单位: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公司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