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炎 通讯员顾萍萍报道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较于往年的工作方案实现了三个突破,具体体现在“信用+承诺”“清理+巩固”“视频+宣传”三个方面。
据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方案》从六个维度、十二个重点方面对原有政策进行了深化、细化,是河北省财政厅持续打造政府采购领域“公平采购、规范采购、信息采购、依法采购”品牌基础上推出的硬举措。
据了解,河北省财政厅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方面,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而是改为承诺函形式,且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要求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功能的研发应用,实现全部政府采购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交易成本。为此,河北省财政厅特别规定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具备“发布电子采购文件、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功能。
在破除市场壁垒方面,河北省财政厅聚焦两项工作:一是清理各类隐形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二是规范保证金收退行为。其中,隐形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范围包括:是否存在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对内外投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五项。保证金收退的清理范围包括:是否存在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是否存在限制供应商缴纳提交保证金形式等五项。
在推动政策走深落实方面,河北省财政厅一方面多渠道宣传,鼓励各级财政部门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以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政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通过印发政府采购宣传册,组织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营造有温度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另一方面,通过企业座谈、调研走访、畅通专门投诉举报渠道等多种形式,收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和线索,建立线索清单,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财政厅。
除此之外,河北省财政厅还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三项内容写入《方案》中,要求强化工程项目和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提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评估结果将通报各地市;明确将加强对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等。
记者了解到,此前河北省就已出台了《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台的《方案》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升级版本,相较于以往内容更加丰富,措施更加有力,也是省财政厅立足政府采购新阶段,结合工作进度提出的更加贴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全新规划,这将为河北省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