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指出,“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府采购联结着企业与政府,是引导中小企业合理配置资源,引领、带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加强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规则与设施体系建设、优化政府采购的市场环境、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与金融政策间的组合联动,是政府采购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支持功能,助力中小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完善支持规则与设施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透明。采购信息的准确和规范发布是确保供应商企业进入采购竞争市场的第一步。要加快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的统一,保证政府采购项目、预留项目信息内容发布的全面,保障整个采购过程的信息公开与透明。二是畅通部门间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加强政府采购部门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缓解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保证中小企业公平、公正地参与跨区域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是规范健全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营。积极引导构建各级政府采购一体化数字平台,规范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的政策指引和平台建设,通过进一步健全数字政府建设,保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权利的实现。
二、优化政府采购的市场环境
一是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的公开。逐步完善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公示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是提高政府采购方扶持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效率。继续清理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细化执行要求,完善涉及工程投招标的标准文件、评价制度等;继续简化招投标流程、手续,鼓励对已制定的分包政策作出更为具体的扶持措施和办法,保证分包政策的确切落实。三是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通过网站发布、推介会、培训会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升政府采购方和提供方等参与主体的业务操作技能和参与积极性。
三、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
监督管理机制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的效率。一是健全完善采购监督程序的法律法规,明确采购过程具体要求与相应责任,保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依规。二是提高政府采购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的专业监督培训,提升监督人员专业素养,储备专业化政府采购监督人员。三是不断健全政府采购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信息的公开、透明,加大政府采购活动对公众的宣传渠道,加强公众监督意识,加强对社会监督的重视与管理,逐步健全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加强政府采购与金融政策组合推进企业发展
加快落实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等财政政策支持,让中小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鼓励政府采购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逐步引入数字供应链金融模式,利用政府采购行为的增信、大数据信用技术的使用,逐步完善中小企业交易信息与财务数据的管理,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体系,通过反映中小企业的真实财务与信用状况,帮助金融机构有效识别风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同时,加强政府采购与融资政策的合作宣传,如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中增加政采融资信息,帮助中小企业及时了解掌握融资信息。
(作者:刘天琦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来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