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财政厅积极创新建立信用评价机制,用好失信联合惩戒“利剑”,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以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制度方面,宁夏财政厅先后出台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在制度建设方面发力加码。以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机制为抓手,全链条记录政府采购各主体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综合日常评价、履约评价和监管评价结果建立信用评价模型,为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精准画像。开展全区“标准采购”建设,积极探索助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的标准化实施路径,规范采购标准文本、采购公告信息、采购实施需求,建立信用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在采购交易环节设置价格预警、敏感词预警、行为预警指标100余个,规范主体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活动质效。
在监管方面,宁夏财政厅大力推广政府采购资格条件“承诺信用制”,以信用承诺替代财务报告、缴纳税收社保、无重大违法记录等多项证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创新推进信用融资服务,建立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联合金融机构开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产品,建立信贷绿色通道,累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信用融资5.06亿元,为破解在经济发展中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市场主体免收投标保证金,将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上限由合同金额的10%下降为5%,对信用等级结果较低的主体实施重点关注,采取降低评审抽取概率、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警示约谈等手段,及早发现并消除隐患。
在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方面,宁夏财政厅依托政府采购地方官网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专栏,公开政府采购活动各环节信息超过16万条,覆盖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合同履约等采购活动全过程。发挥信用信息大数据功能,收录全区信用评价结果、投诉举报、行政处理处罚记录4万余条,将全区碎片化的信用信息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打破信用信息孤岛,将“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嵌入政府采购网,方便一站式查询信用信息,促进信息交换共享。
在联合惩戒方面,宁夏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限制获取财政补贴资金等25项联合惩戒措施。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作为联合惩戒的重点对象,限制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评审专家予以解聘并清理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营商环境。(舒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