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南区出台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登记制度,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问题实行终身追责。
在近年来查处的区管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巴南区纪委监委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等突出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提前透露招投标信息,想方设法说情打招呼帮助亲友承揽工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支付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红包、回扣。
针对这些问题,巴南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既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行为,又坚持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通过查找梳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形成原因及教训,剖析被查处的多名国有公司负责人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具体手段,制成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区纪委全会、警示教育大会、党校干部培训班上播放,同时利用主题党日、任前谈话等开展廉政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向违规干预行为说“不”。
为下大力气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巴南区纪委监委牵头梳理“为招标(采购)人制定代理机构”等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12种情形,划定“红线”,并督促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主管、监管部门特别是案发单位,从面上系统施治,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防止暗箱操作。
在区纪委监委推动下,巴南区出台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登记制度,明确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登记报告。登记情况将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登记报告或者不如实登记报告的,经查证属实,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在严惩严禁的同时,巴南区注重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将不属于插手干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情形区分开来,明确相关单位及人员因履行职责需要,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或提供政策咨询、仅了解进度进展等情况的,不属于插手干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鼓励干部大胆开展工作。(重庆日报记者 周尤)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