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征集《军队采购投标(报价)文件有效性认定指南(第1.0版)》修改意见的公告,面向广大供应商征求修改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5日。
本次拟制的《军队采购投标(报价)文件有效性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分为五个部分:投标(报价)文件密封、投标(报价)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报价)文件签字或盖章、投标(报价)文件中审计报告签字盖章要求、其他要求。
在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有效性认定方面,《指南》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仅有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报价)无效。
2.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采购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报价)无效。
3.《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报价)书》修改错漏之处,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无授权代表签字的,修改补充内容无效。
4.《开标记录表》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投标(报价)无效;因疫情管控等特殊原因未允许供应商进入开标和评审现场的除外。
5.投标(报价)供应商申请撤回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文件撤回申请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撤回无效。
6.竞争性谈判的现场报价单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报价无效。
7.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确认表》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审查结果,仍为无效投标(报价)。
8.供应商澄清材料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澄清内容无效,但投标(报价)有效。
9.竞争性谈判的现场报价单,密封递交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但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允许其补签的,应当认定有效。
另外,《指南》还规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代表参加同一阶段采购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两个以上代表参加同一阶段采购活动的,投标(报价)无效。除授权代表外,投标(报价)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的工作人员数量根据采购项目要求确定,采购项目无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确定。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其身份证;授权代表须携带其身份证和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授权代表再次授权其他人员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报价)无效;因疫情管控等特殊原因,采购机构明确允许供应商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参加投标(报价)活动的除外。
采购机构组织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时,《资格证明文件》中存在资格证明材料缺失,但可以在《投标(报价)书》中查找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为全文——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赵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