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渠道更畅通?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如何化解矛盾、让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提质增效?据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财政厅在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工作中,非常重视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效能,在提高监管力、提升公信力、发挥化解力、增强贯彻力上下功夫,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建立公正透明、统一开放的政府采购竞争秩序。
零复议 零诉讼 畅通救济渠道
零复议、零诉讼,这是安徽省财政厅交出的2021年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答卷。据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政府采购救济渠道越来越畅通,供应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2021年安徽省本级依法受理的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达到53件,比2020年同期增加了26%,下达20件投诉处理决定书,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据介绍,尊重法律赋予供应商的救济权利,是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的理念,因此安徽省财政厅强化从严执法,提升公信力,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供应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反对不正当竞争、抵制恶意违法违规行为,尊重供应商依法获得救济的权利、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对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供应商投诉举报案件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对案情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积极运用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等措施,深挖违法线索,查找违法事实证据,加大查处力度或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以此营造健康清朗、有序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力”矛盾化解 行政执法高效又高质
提高监管力、发挥化解力、提升公信力、增强贯彻力是安徽省财政厅化解政府采购纠纷、提高政府采购行政执法质效的秘诀。
据了解,安徽省财政厅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监管力,严格执行执法事项三级审批制度,明确执法流程和时限,推进行政裁决从案件受理办理到合法性审查、下达处理决定等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派业务精干、忠诚担当的干部专职负责案件办理。同时,安徽省财政厅注意发挥集体智慧,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投诉举报处理案件分析会议,分析案件矛盾焦点、形成因素等,拓宽案件处理的思路,探索强化日常监管的有效途径。
“有不少矛盾纠纷是因当事人信息不对称、沟通不顺畅等原因引起的,针对这类投诉举报,我们及时主动介入,深入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及事实背景,积极探索非强制纠纷化解处理模式,充分发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主观能动性,为当事人营造良好的沟通环境,推动矛盾快速调解、柔性化解,提升案件办理时效。”上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在上述相关负责人看来,投诉是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法定救济权利,不少投诉是因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不熟悉法律法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被投诉人处理质疑方式方法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的,这需要不断加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培训,着力提高各参加方法律水平及业务操作能力。据悉,针对此类问题引起的投诉,安徽省财政厅积极通过会商、约谈等方式向当事人及其单位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争取即知即改,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有错必改,违法必惩,才能正本清源。2021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对169家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评价,责令整改违法违规问题661个,将3个违法企业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据透露,安徽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培训和监管,引导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增强法制观念、提升执业水平。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尹丽娜 张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