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的制订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医院和供应商的切身利益,影响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本文结合医疗设备采购的实际经验分析了采购需求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市场调研、严格把关采购方式、合理设定资格条件、建立专家论证常态化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以便加大优质产品参与公平竞争力度,提高医疗设备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
医疗设备是医院开展检验检测、诊断、治疗工作的物质基础,临床技术的提升与医疗设备的发展密切相关,甚至会起到关键性作用。因此,保证医疗设备的采购质量是医院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基本保障。医疗设备的采购包含需求编制、任务下达、组织实施、合同签订、质量验收、办理结算、归档资料等七个环节,这些环节完成的质量会间接影响到医院医疗水平的发展。在此过程中,采购需求的编制是最重要的环节,这需要对市场技术、服务水平、供应保障、行情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进行合理安排。本文针对采购需求编制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旨在加大优质产品参与公平竞争力度,提高医疗设备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
一、存在的问题
采购需求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临床科室申购医疗设备的功能、技术指标的具体体现, 还是供应商作出响应的重要依据。采购需求的编制应当遵循公平性、竞争性的原则,不能凭借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然而医疗设备具有类别多、更新换代快、技术参数复杂、市场行情价格浮动大等特点,临床科室在短时间内未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很难编制出既符合科室发展需要,又符合法规要求的标准采购需求。通常在采购需求编制环节中,易出现预算设置不合理,选择竞争性不强的采购方式,设置特定条件,技术指标提报缺乏论证等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1.预算设置不合理
在设置采购预算时,缺乏有效的市场调研,导致医疗设备采购预算设置过低,以至于采购文件发布后无人问津;未结合科室建设发展的实际要求,刻意提高医疗设备配置或增加功能模块,拔高采购预算,造成资源浪费。
2.选择竞争性不强的采购方式
把由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分解需求,变成了小额零星采购或者是询价采购;故意拖延采购进度,把按正常程序采购的项目拖入应急采购程序;以特定技术指标、特有专利技术等理由规避公开招标,选择竞争性不强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设置特定条件
要求所提供的产品为原装进口,需具备CE或FDA认证;要求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必须采用某种工艺;设置的使用环境条件明显高于设备实际使用环境;用企业标准等特定条件,均限制了潜在供应商。
4.技术指标提报缺乏论证
技术指标体系不完整,杂糅不同品牌的核心指标,部分指标之间可能存在相互矛盾,未能准确反映出临床使用需求;技术参数长篇大论,重点不突出,说明书式参数比比皆是,照搬照抄宣传彩页资料普遍存在,仅个别供应商能满足技术指标要求,从而导致招标采购工作失去公正性和竞争性;技术参数过于宽泛,仅涵盖了医疗设备所需功能,未对核心指标进行描述,导致良莠不齐的品牌都能满足采购需求,技术上体现不出差异,出现了恶意低价者中标。
二、对策与建议
1.加强市场调研,科学设置采购预算
合理的预算设置不仅要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科室建设要求,掌握现有设备使用情况、场地环境、人员技术情况等基础条件,还要结合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效益分析,更重要的是对申购的医疗设备在全国重点医疗机构使用的品牌型号、功能模块、采购价格等基本信息进行详尽的市场调研,这些均是临床科室设置采购预算的有效依据。管理部门则需要加强采购预算的审查机制,把好预算审核关口,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类别和名称编制采购预算,确保充分、高效地利用财政资金,突出重点学科,不造成资源浪费。
2.严格把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关系到采购工作的公平性、竞争性。临床科室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需要进行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单一来源申请理由,并组织业内专家进行审核。《政府采购法 》明确指出,适用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需要具备三种情形,一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是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因此,管理部门要严加审核申请理由,尤其是是否满足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采购部门需要发布单一来源公示,收集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申请理由和相关需求的意见。
3.把握标准,合理设定资格条件
临床科室可根据申购的医疗设备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技术指标进行明确,但需要防止人为抬高标准、设置门槛。针对不同的医疗设备,应通过合理设定资格条件来选择不同层次的品牌,对于非基础性要求,一般应引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确保吸引足够的品牌参加竞标;对于基础性要求(如设备的电压、频率等),应统一引用国家标准,否则会因电制不同而需另购可提供变电或专用配电的设备;对于引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可不明确标准编号,而将具体要求的内容写入技术指标,并设置为区间性或界限性指标要求。
4.强化采购需求编制能力,建立专家论证常态化机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明确指出,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标准的采购需求中应包括需实现的功能;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产品数量,产品交付的时间和地点;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验收标准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除了上述明确要求的采购需求应当表述完整外,还要根据项目的性质阐明涉密(脱密)、非涉密情况,检验检测设备另需重点关注运行速度、标本通量、结果精度等核心指标,涉及配套使用的试剂耗材必须逐项明确,但具体内容里面不得包含倾向性条款形成技术壁垒。参照上述要求,编制完成的采购需求还需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论证。技术专家进行技术参数评审,有特定商务资质要求的(如保密和专业资质等级、其他特殊要求等),另须邀请商务专家对商务资质合理性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包括项目名称、评审时间地点、专家组名单、评审过程和结果、采购方式建议、有无争议事项等),并由所有专家对评审报告和最终审定的技术参数、商务资质要求进行确认。(编者注:最新《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已印发)
三、结论
采购需求是采购工作的基石,是选择优质供应商的技术文件。采购需求编制的是否科学合理,会直接影响到医院和供应商的切身利益,影响到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要求,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新思路,强化采购全流程管理,提高采购质量效率,助推“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作者:李姝颖 焦翔宇 徐叶静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