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多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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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4日
日前,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力促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融资。新乡市财政局鼓励采购人取消履约保证金、预付30%政府采购合同资金,规范政府采购融资工作,在“新乡市政府采购网”设立专门栏目宣传新乡市金融机构的政采贷产品,并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
二是加强采购资金管理。新乡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公告,依法签定采购合同,采购人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资金,鼓励预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资金支付手续;规范履约保证金收退,鼓励采购人通过保函的形式收取;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公开。新乡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支持中小企业的范围和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其次,取消投标保证金。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免费提供招标文件。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对投标供应商全面实现免费提供招标文件。
四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新乡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建立按季报送快报制度以便监管部门准确掌握政府采购项目进展节点、款项支付以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对采购人执行该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实行百分制考核。做好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梳理违法风险点,在新乡市政府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发布。
(李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