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将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推进水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水资源顺畅流转、安全交易、高效利用。
(一)主要做法
一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推动。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中要求,“探索碳排放权、深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权交易制度,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开展试点推广工作,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202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中明确要求,“推进市场化改革。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缩减政府定价项目范围”。
二是部门协同推进落实。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与水利厅对接,确定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事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权交易监管、审核交易行为合规性、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资格审核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水权交易系统建设工作,承担为水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交易和见证等服务。2019年12月18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与水利厅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权交易流程指南(试行)》,开展建设水权交易系统工作,参照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模式,水权交易采用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环节实现电子化。
2020年4月27日,首例水权交易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顺利成交,由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功竞得永宁县2000万立方米/年农业节水收储水权指标,转让期限为25年,单方水价格为1.08元/立方米/年,总价逾5.4亿元。此宗水权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在全国尚属首例,标志着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取得了圆满成功,实现了“缺水户”和“富水户”的一次“相约”。
(二)主要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水权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减少交易环节中的人为因素干扰,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管办分离”要求。根据水权交易工作“放管服”改革需要,全面推进水权交易“管办分离”,推动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取得实质性新进展。
三是实现水权交易环节“网上办”全流程电子化。推动水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一件事一次办”,逐步实现水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交易环节“零跑路”。
四是先审批,后交易。水权交易项目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交易。交易事项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土地和矿业权水权交易系统上开展交易。
五是水权通过网上挂牌报价与竞价两种方式进行交易。全面推进全区水权网上竞价阳光交易,成功实现交易方式由“线下”向“线上”转变。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