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管理,四川省财政厅公布了2021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通知》,本次征集工作的时间为6月15日9:00-8月13日18:00,将采取无纸化征集。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申请(申请流程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待网络培训、统一测试、市州初审后,经财政厅复审、公示、终审入库。各市(州)财政局进行专家征集统计,并于8月27日前将2021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名单报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含电子版)。至于培训测试时间,则将另行安排。
那么,哪些领域的专家是本次征集重点呢?《通知》强调,重点征集车辆类,家具用具类,医疗设备,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类,食品类,法律服务类,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境服务类,展览服务类,印刷和出版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物及陈列品等方面的专家。
《通知》还提出了三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加大征集力度。各地特别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数较少的地区,应高度重视评审专家征集工作,加大征集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扩充当地专家数量。二是做好宣传解释。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力度,加大对当地各领域优秀人才动员力度。二是结合专家实际使用情况,各地可因地制宜发布征集通知。三是积极做好评审专家征集解释工作,告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有关要求、申报程序和必要准备等。三是严格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评审专家资格初审工作。一是加大符合性审核力度。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网上注册的信息是否合规,照片是否为浅蓝色免冠照,职称、学历、工作年限等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上传的附件是否清晰等。二是加大关联性审核力度。严格审核申请人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历与申报评审品目之间的关联性,防止专家评审品目申报过多过滥、专家“不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