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纸质投标文件最多提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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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统一政府采购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要求及自查整改的通知》,减少纸质投标文件的收取,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根据通知,即日起,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最多只能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采购文件,可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购文件,也可以从系统自行打印。确因归档需要,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再提供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采购文件正本统一由采购人保存(集采机构除外),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泉州积极打造线上平台,实现奖补资金的“掌上直通”。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工作方案》,依托“泉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建立起全市统一的惠企政策信息资源汇聚宣传和服务管理载体,分成“免申即享”和“即申即享”两种兑现方式,对现行惠企政策的兑现流程进行优化再造,按时上线实施、指派专人负责,实现惠企政策线上精准推送,奖补资金指间直达。
同时,加快实现惠企政策的全域贯通。根据市和县(市、区)两级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改革实施及平台试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设置、业务流程,预计在年底前,实现市和县(市、区)两级各惠企政策主管部门的惠企政策全部上线运行,实现两级线上直达兑现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并在全市推广运用。(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施宣锚 龚新民 施玮琪)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