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本次治理将从六个方面开展。
一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招投标制度规则。全面梳理现有招投标制度规则,根据情况作出保留、修订、废止等处理,11月底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省级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建立完善新出台招投标制度规则审核把关机制,实行总量控制、增减挂钩,落实征求本级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意见要求,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全省范围内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禁止其招标代理活动。按照省政府立法计划修订《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修订出台《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修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上绒运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系统,加大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服务。修订出台《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制管理机制。加大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深化开展警示教育。改革评标专家培训考试制度,着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好评标专家入口关。健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紧盯关键环节、载体,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后执行,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加快制定各行业领域电子招标标准文件并严格执行,制定异地远程评标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异地远程评标调度平台。推动建立覆盖全省的电子化交易平台体系,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
五是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加快落实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以清单方式明确投诉处理职责分工,依法办理国家和省移送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切实避免重复受理和相互推诿。加大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力度,统筹建立与公安机关违法线索研判会商机制,集中处理一批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六是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在全省落地落实,督促各地加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分行业组织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对各行业领域招投标监管环节廉政风险开展梳理排查,对照完善针对性防控措施,坚决纠正“自设权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