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类项目可免予公开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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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明确免予公开采购意向项目种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20〕37号)印发后,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简化采购流程,根据财政部及山东省相关规定,结合前期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经研究,明确三类项目可免予公开采购意向。这三类项目具体为:
一是紧急采购项目,指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难以按规定时间发布采购需求公告的采购项目。
二是续签服务合同项目,指按照鲁财采〔2016〕文件规定续签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的项目。
三是简易采购项目,指采购方式选择网上商城、定点采购、批量集采、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30万元额度内)的项目。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