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不能腐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从制度上解决专家准入门槛低、专家抽取规则不完善、专家违规成本低、专家信用管理缺失等问题,近日,山西发改委印发了《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开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一是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二是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三是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合法劳务报酬;四是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复议或诉讼;五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与此同时,《公开征求意见稿》强调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二是评标结束后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述不同的意见和理由;三是准时参加评标活动,遵守评标纪律;四是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主动提出回避;五是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评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七是接受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八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评标专家应当遵守以下评标工作纪律:一是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信息;二是确认参加评标后,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二小时向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请假;三是按时参加评标,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开评标现场;四是评标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接受核验和监督;五是遵守评标现场的相关规定。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熟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准确理解招标项目需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二是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自主计算汇总评分、撰写评标报告和处理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直接影响评标结果的工作。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相关处理结果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一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变更专家信息,影响评标工作的;二是轻微违反评标工作纪律,影响评标工作的;三是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的。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视情节轻重暂停其评标资格六至十二个月,相关处理结果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告:一是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是确认参加评标活动,无故不到或擅离职守的;三是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的;四是评标时拒绝出具书面意见的;五是私下接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六是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的;七是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八是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其他情况的;九是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十是有关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调查时,不予配合的;十一是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再接受其入库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使用不实信息和虚假材料骗取评标专家资格的;二是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代替评标的;三是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相互串通的;四是收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的;五是恶意索取不合理评标酬劳,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谋取额外酬劳的;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移出评标专家库:一是本人自愿申请退出的;二是因身体健康、工作调动等原因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三是年龄满七十周岁的;四是聘期届满,考核不合格的;五是信用评价不合格的;六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七是违法犯罪的;八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来源:招标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