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将亮新规
出现招标异常低价情况 要专门评审
记者从合肥市公管局获悉,《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新规将通过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其他国有资金投资的应当推行工程总承包招标。装配式建筑项目全面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明确缴纳方式、金额、比例。
合肥将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府投资的项目应当优先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其他国有投资的项目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人可在计划实施投资时或项目立项后,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为了防止出现暗箱操作和人为扰乱市场秩序,征求意见稿要求投标人应当合理测算投标成本,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在开标、评标等环节,应当邀请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征集的特邀社会监督员参与。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从省及省以上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名单在中标前应当保密。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重大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省、省以上综合评标专家库无相关专业评标专家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在省外或者专家库外确定评审专家,应当履行报批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况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为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推行网上投诉在线办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以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推行网上投诉在线办理。
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标后综合管理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招标人和城乡建设、林园等有关部门加强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吴奇)
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