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流程和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开始执行,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
《通知》明确,通过取消采购文件审查、取消评审专家抽取审核、简化采购方式变更程序,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简化黔江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流程。如,各采购人在“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提交采购计划后,除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和进口产品审核外,财政部门不再对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文件、采购计划等事项进行政策性审查、审批。对于已完成采购文件备案,需组织专家评审的项目,由采购人通过“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提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需求,系统自动审核抽取,不再设置人工审核流程。
《通知》细化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评审专家以及财政部门等六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职责。尤其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方面,《通知》指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制定政府采购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与采购人共同制作采购文件,共同处理政府采购项目的询问与质疑;提供并管理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场所,发布交易信息、记录交易过程、维护交易秩序;交易场所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通知》强调,进一步简化黔江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流程和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职责后,各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包括: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规范制作采购文件,不得通过设置倾向性条款等方式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在满足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兼顾采购工作效率,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充分发挥各采购方式优势,杜绝随意变更采购方式。规范评审专家抽取行为,依法依规确定抽取专家人数和专业,组成符合法律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采购人在实施采购计划前,应当在“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填报和提交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采购计划,杜绝无计划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没有在“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备案的采购文件禁止发布。黔江区财政局将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记者吴敏报道)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