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国家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节奏在加快,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将借助优化营商环境的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立行立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该局紧紧围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针对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全面推进“全区一张网”更好实施,以期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具体来说,2021年,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将从哪些方面发力政府采购呢?
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提升监管水平
在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看来,要发挥好电子化采购的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好监管职能,牵头组织做好本地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全面应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透明化管理和阳光化操作,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
“各级财政部门不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而且还要注重培训和宣传,继续加强面向采购各方主体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解决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提高监督管理服务水平。”这位负责人说,在提升监管水平方面,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将重点关注五个方面。
一是规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和进口产品审批程序,通过完善制度,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采购人、代理机构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提升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水平;三是依法依规进行投诉答复,严格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做到事实要清晰、处理有依据;四是发挥集中采购机构“领头羊”的作用,完善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制度。五是要找到差距对照标杆,进一步清理有碍公平的制度和做法。
推进“一张网”全面应用 规范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首批试点地区,目前正有序推进。“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全力做好‘全区一张网’试点工作,着力推进采购主体全面应用‘全区一张网’功能。”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介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系统平台功能模块,明确各采购活动参与主体职责分工,并做好基础环境配置,人员操作培训等工作。
在规范电子卖场采购方面,鄂尔多斯市还将要完善电子卖场的应用规则。记者了解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将根据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合理确定货物类和定点服务类品目,坚持宽进严管的原则,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实现供应商“无门槛”入驻,给予所有供应商同等入驻机会,全市按照统一业务流程和规范标准独立运行管理,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强化内控管理
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对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事半功倍。上述负责人介绍,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在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采购人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建立健全采购人内控制度体系;二是在实行政府采购备案制的同时,注重流程控制,依托监督预警功能,对异常项目进行流程阻断;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采购人依法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
优化营商环境 让供应商平等参与政采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采购人)按确定的预算项目公开采购意向。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要求,在2020年试运行的基础上,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采购意向公开,方便了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有效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说。同时,该局还将推进各参与采购活动主体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要求采购项目“个个对清单”、采购需求“条条”有依据,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创造最佳效应。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这位负责人介绍,一是要求预算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二是鼓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条件;三是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自治区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合同融资,缓解资金压力。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