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财政和金融统筹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0〕10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有:力争到2025年末,累计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500亿元左右,带动全区财政贴息贷款投放达10000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金额达20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规模达1000亿元、政府投资基金投贷联动规模超4000亿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规模达5000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超1000亿元,合计实现撬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突破23000亿元。
《实施意见》明确,鼓励金融机构提供PPP项目融资。鼓励各市县依法合规采用PPP等模式,探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各级财政对规范开展PPP模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优先安排专项补助,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PPP模式的融资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争取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参与投资广西PPP项目,为项目提供融资增信和资金支持。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设立基金、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发行债券、规范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广西财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按其平均余额净增加额的6‰给予风险补偿。广西财政厅对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上年结转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在保责任额,按其年平均融资担保责任额的4‰给予担保风险补偿,单个机构获得的补偿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当年新增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责任额,按其年平均融资担保责任额的2‰给予担保风险补偿。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