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三季度末,全区累计政府采购金额超过6000亿元,达6000.65亿元,比“十二五”期间累计政府采购金额3816.91亿元增加2183.74亿元,增幅57.21%;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64.18亿元;2016—2019年度,全区连续4年年度采购规模超过千亿元,政府采购资金占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年均超过四分之一,其中,2019年度采购金额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1999年度的740倍。
“十三五”以来,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始终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第一宗旨,紧扣中心工作,高度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财税改革总体要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在制度机制建设、采购预算执行、简政放权、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提质增效,确保了采购单位“应采尽采”,采购预算执行持续优化,采购规模持续增长,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更加规范,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带动了经济效益增长,不断发挥杠杆乘数效应,有效助推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通过对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工作流程的不断梳理和修订完善,自治区层面基本形成了覆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备案、采购执行、代理机构登记管理、采购信息发布、评审专家组建和专家库管理、履约验收管理、质疑和投诉处理等采购活动各环节的较为完备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体系,确保了政府采购活动各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放管服”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通过实施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回收管理制度、整合和统一全区评审专家库、防范和治理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执行全国统一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和标准、较大幅度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先行先试采购意向公开试点、试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等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降低采购行政成本和供应商参与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三、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通过不断升级改造门户网站和网上商城、整合迁移计划备案系统、改进完善合同备案及诚信等监管系统、新建上线项目交易系统和电子招投标及评审系统、全面推行网上采购等方式,推进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自治区层面电子化采购平台由单系统运行模式,发展为全周期、全流程和“一站式”的综合性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运行模式,采购操作实现全程网上留痕和动态监管,电子卖场实现“全区一张网”,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实现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的全面融合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提高了各参与方参与便利度,政府采购实现了新的提速增效。在2019年透明度第三方评估中,广西政府采购平台建设指标单项得分排名全国第一。
四、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集中清理和重点治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及时纠正个别地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消除了制度障碍,减轻供应商负担;严格执法,依法按时按质办结每一个投诉案件,2016年至2020年三季度末,全区累计收到供应商投诉案1685件,比“十二五”期间累计收到投诉案208件多1477件,是“十二五”期间累计收到数量的8.1倍;对投诉案件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事项,依法对采购当事人进行处理处罚,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力,营造了更加公平竞争、透明规范的政府采购环境。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发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鼓励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扶持措施,积极落实国家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要求。2016—2019年,全区小微企业合同授予采购金额累计1574.33亿元,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占实际采购金额年均比例为30.31%;本国采购金额累计5142.8亿元,占实际采购金额年均比例为98%;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的比重分别为14.75%、97.18%、97.75%、92.33%;环保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的比重分别为11.80%、98.09%、97.43%、93.23%。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功能得到较好落实。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