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正式印发《山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20〕13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定的九大领域“改革蓝图”已全面铺开,各级财政部门将进入“挂图作战”攻坚阶段,确保各项主要改革任务于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
《工作方案》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坚持系统规划、分步推进,强化问题导向和绩效管理,为加快构建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高效、政策功能完备、监督机制健全、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一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督导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内设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决策和管控机制,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内控制度信息化建设,实施操作留痕、全程监控、风险提示。放开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审批权,赋予采购人选择评审专家自主权。
二是完善采购交易制度,推动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目标。引导采购人按照“先明确需求、后竞争报价”的原则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竞争性采购方式运用,减少评审自由裁量权,优化项目评审因素设定,优化规范简易采购方式,创新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三是推进采购代理和评审专家业务转型,引导确立“服务咨询”定位。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转型,为采购人提供更加精准的市场研判和对接服务。强化专家在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实施政策功能、履约验收等环节的咨询功能,赋权采购人自行选择评审专家。
四是健全政策功能落实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导”效应。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将采购人落实采购政策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考核范围。严格执行预留份额制度,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在网上商城开辟特色馆、精优馆,通过加挂标识、搜索排序、流量引导等技术措施,大力支持创新、绿色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
五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继续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建立保证金第三方托管机制,规范保证金管理,逐步推进采购意向公开。
六是夯实政府采购信息化支撑,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府采购”融合效应。加快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领域、各环节在线办理,并与预算编制、国库支付紧密衔接。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丰富网上超市采购模式,建立多种价格竞争机制。搭建线上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行政裁决处理服务。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