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自5月份开展系统治理以来,亮硬态度、下硬功夫、出硬举措,高悬利剑。
一是突出立责压责。成立由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一把手”任组长的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8次专题推进会、组织专题会商40余次,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印制《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关于扎实做好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压实各部门、各县区系统治理责任。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抽调业务骨干40余人集中办公,成立全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1组4专班”,分别负责综合协调、线索排查、案件查办、督查督办,建立周督办会议制度,每周一计划、一小结,集中亮成绩、晒问题,以实绩、成效倒逼推进。
二是务实扛责履责。强化业务指导,印发《广元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发现问题处置参考指南》,为全市依法高效处置发现问题提供了指导和参考依据。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专项培训会,同时组织业务骨干赴县区、项目业主单位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累计培训达500余人。强化线索征集,先后2次集中向社会公布系统治理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渠道,畅通问题线索收集关键渠道。强化核查检查,组织2个工作专班,对县区和市级部门项目开展为期11天的全覆盖集中督导检查。强化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全市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广元市抢险救灾应急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全流程电子异地远程评标全面推行。
三是高效督责问责。加强“两法”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由发改、公安联合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制度,全面理顺“两法”衔接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追责问责。发改、市纪委监委联合建立问题线索互移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发现公职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市场主体违法线索,双方在5个工作日内相互移送;建立同步联查机制,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立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同步介入彻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问题查清、责任分明、追究到位。加强督查督办,市纪委监委牵头发改,对5个市级行业部门开展集中督导,推动市级行业部门加快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各部门累计提出处置意见529条。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