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钦州市财政局围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点任务,以开展“文明创建年”和“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能力为目标,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增强采购单位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针对日常监管发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存在问题,组织市直各采购单位对计划在下半年实施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进一步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编码和名称细化到具体的品目编码、名称、数量、参考单价和基本技术参数等,资金预算细化到安排项目预算的资金类别。同时,建立财政内部联动机制,由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对口审核确认各采购单位按部门预算、上年结转、预算追加、预算调整分类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表,各采购单位报备采购计划的同时,提供经审核确认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表,促进采购单位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管理能力。
二是采购计划备案实行单位内部“两岗审核”制度。明确规定各采购单位要完善内控制度建设,采购计划备案按内控制度设置审核岗位,财务审核、采购机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是必设审核岗位,促进采购单位财务管理与采购管理的有机融合。通过实行采购计划备案单位内部“两岗审核”制度,确保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采购计划备案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依托“政采云”电子采购平台计划备案系统,对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进行分类管理。各采购单位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备案系统直接关联项目资金预算即可完成采购计划备案,上年结转、预算追加和预算调整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只需上传线下办理完成的各项材料扫描件,经过核对准确后也即可完成采购计划备案,为采购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采购人少跑腿的目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