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垫江县发改委在全县招投标监管中主动运用新政策、探索新举措,全县招投标环境呈现积极向好态势,交易成效实现新突破。
全面执行上位政策,主动适应“新”形势。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主动调整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比例,明确具体担保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与中标价格差额的3倍,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同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低价风险担保和履约担保形式可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调整为承诺制,事后由中标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组建项目班子,进一步简化投标要件、优化投标环境。
积极探索本位措施,成效呈现“新”提升。创新招标顺序,探索同一工程监理先行招标,杜绝施工招标后中标单位想方设法拿到工程监理。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招投标事项落实到位。2020上半年,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公开招标70宗,最高限价72629.37万元,中标金额57461.89万元,节约资金57461.89万元,平均节约率20.88 %。招标总金额较2019年同期32534.88万元提高40094.49万元,同比增长123%,节约率较2019年同期16.40%的提高4.48个百分点,持续两个季度呈现“新”提升。随机抽选项目23宗,中选金额5780.77万元。中介服务抽取89宗,竞争性比选1宗。
全力强化监管举措,打击实现“新”突破。项目业主强化保证金管控。今年上半年,项目业主对3个项目无故弃标行为依法没收投标单位保证金178万元。公安经侦持续强化打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东方大道等项目持续开展调查,查实该项目代理公司3名工作人员与投标企业串通投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行政监督部门强化监管。今年上半年,县发展改革委对华新、万锦等2家代理机构乱作为作出剔除出库、信用记6分处理,并挂网公示;对9个项目17家投标企业不规范行为启动调查,暂扣保证金132万元;对四川中茂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4.81万元;对1位评标专家作出记12分处理,移除专家库,对5位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的行为作出记6分处理,并挂网公示。
来源:花漾垫江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