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三项举措不断完善优化政府采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和政府采购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2020年1—6月,政府采购(含网上竞价)成交45宗,预算金额2621.43万元,成交金额2587.25万元,节资率1.30%。
一、提升线上交易水平。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询问质疑等环节采取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进行。常态化开展异地远程评标工作。今年以来,公开招标的4个项目已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屏山县太平乡初级中学校采购课桌凳与实验桌凳项目”与云南省丽江市成功探索开展跨省异地远程评审,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功能,实现场地与专家优质资源共享。
二、强化采购场所防护。一是抓牢交易场所防护。严格对采购活动场所消毒、通风,缩短工作时间,尽可能减少到现场人数,并追踪到场人员行程,填写《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严格体温监测,并保持座位间隔距离1米以上。二是抓牢交易主体防护。严格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并要求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及采购人、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如实报告个人信息。
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未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并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加大预付款比例,以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照上限标准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政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政府采购合同向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提出“政采贷”申请。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