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的公务用车采购属于大宗货物,都属于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随着电子化采购的崛起,各地的车辆采购逐渐呈现出不同的采购形式和特点。今天,政府采购信息网小编带您先了解一下这10个省、市的车辆采购特点,便于供应商了解情况,更好地参与政府采购市场。
想要了解“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江西、山西、四川、甘肃”车辆采购情况的看过来喽……
北京市:协议供货6月底到期
据了解,2017年12月21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举行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协议供货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16座以下普通客车、大客车(16座以上)、载货汽车、医疗专用车、警用专用车、其他专用车,都在北京市政府采购车辆定点购置系统进行购买。
车辆采购400万元以下走协议供货,400万元以上实行公开招标。
广东省:采用定点采购方式
从2019年起,广东省采用定点供应商入库的方式进行车辆采购。
对入库乘用车企业要求:
(1)制造商必须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2)代理商需由制造商在执行平台上进行授权,暂无资质要求。
对入库客车企业要求:
(1)制造商必须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2)代理商需由制造商在执行平台上进行授权,暂无资质要求。
定点供应商库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管理,省直单位及自愿参与省市联动的地方单位均可依托执行平台组织实施定点采购活动。
从2019年起,每月1日~10日接受潜在定点供应商的入库申请。
定点供应商资格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单次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下走定点采购,200万元以上走公开招标。
江苏省:100万元以下走协议供货
2019年6月21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举行了“2019-2020年度江苏省省市联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汽车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
轿车、SUV、小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9座及以下含MPV)、30万元以内厢式客货车及皮卡、客车、专用校车。以上所有类别的车辆均含新能源汽车;以上所有类别的车辆均含警车、囚车、救护车、市政用车等车辆。
协议供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乘用车,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下的走协议供货。
客车,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下的走协议供货。
专用车辆,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下的分散采购。
200万元(含)以上车辆采购实行公开招标。
浙江省:2020年招标时间待定
2017年10月24日,浙江省举行了“2019-2019年度浙江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品牌入围”公开招标,省市联动,入围结果共享。
省市县车辆采购200万元以下走协议供货,200万元以上由浙江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结果的有效期是2年,即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止。
据介绍,受疫情影响,浙江省汽车协议供货延用2019年的协议供货结果,2020年汽车协议供货招标时间待定。
山东省:协议供货与超市采购结合
2019年2月1日,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征集入围”公开招标,此次协议供货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现在继续延用2019年的招标结果。
山东省其他车辆采购可采用超市采购的方式。汽车厂商可入驻“齐鲁云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全省通行有效,网上商城实行供应商征集入驻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季度征集一次,每季度首月网上商城开通受理供应商入驻申请功能,受理时间不少于20天。
网上商城向山东省省级政府部门、单位提供超市采购、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三种采购方式。车辆采购采用的是“超市采购”方式。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以及中央驻鲁单位等均可以共享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信息资源,并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向入驻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及服务。
湖北省:协议供货网上商城
2019年,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年度协议供货入围招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公布了2019年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名单。
湖北省各省直单位采购乘用车、小型客车等车型,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0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应通过网上商城进行协议供货采购。
在网上商城可采用直接采购和竞价采购的方式。直接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对加入购物车的产品按网上商城公布的价格和服务直接购买(直购),也可就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一步洽商(议价),以获得更优的价格和服务。
竞价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对加入购物车的产品邀请该品目内所有协议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截止时间后,有效报价达到三家,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采购单位按照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协议供货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若本次协议供货有效期到期之日下一期尚未生效,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下一期生效之日。
江西省:50台以下实行协议供货
2019年3月,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19-2020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乘用车,单项或批量数量在50台以下(含50台)的车辆,采用协议供货采购,含轿车、越野车、商务车。
客车,单项或批量数量在50台以下(含50台)的车辆,采用协议供货采购,除驾驶员座位外座位数超过9座的车辆。
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从2019年4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山西省:协议供货全省联动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财政厅的委托,于2018年5月8日组织了山西省2018-2020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涉及消防车或消防设备政府采购的,省级消防部门应当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本期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四川省:网上竞价、直购与公开招标结合
车辆网上竞价采购实行限额控制,年度累计采购预算在200万元以下的车辆项目,采购单位可直接实行网上竞价。
如省级单位对竞价结果不满意、无供应商响应或无效报价的项目,可改为直购。对竞价结果不满意而选择直购的,省级单位应按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后执行,其直购价格不得高于竞价的最低报价。
供应商应当严格履行供应商入库协议约定依法参与竞价采购活动。此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
大额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20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成都所辖县(市、区)级在120万元、其他县(市、区)级在80万元以上,实行公开招标。
甘肃省:5辆以下协议供货
2019年1月,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受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协议供货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一次性采购同一车型5辆以下实行协议供货,5辆以上集中采购。
载货汽车、客车、专用车辆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50万元以下自行采购,5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
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
未完待续……
(备注: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车辆采购特点将在下一期“汽车采购”服务号中露出,敬请关注!)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修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