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受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该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某涉密采购项目顺利完成开评标任务,这是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发布《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9〕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来,该中心依法受理并顺利完成的首个涉密政府采购项目,获得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认可。
一是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自《暂行办法》出台以来,广西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全体干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涉密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积极探索和研究具体操作细则。4月上旬,中心成立涉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涉密政府采购操作规范》,细化具体代理工作要求,确保涉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安全、有序。
二是高度重视,加强合作。该中心自接到涉密采购项目的第一时间,及时召集涉密项目小组成员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了解项目、分析实施现状,统一工作部署,相关业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同时,紧急购买符合保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派涉密项目小组专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细化需求,服务周全,有效推进了涉密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是规范管理,严格保密。该中心以此逐步规范内控管理,增强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的风险防控意识,落实保密责任。做到: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代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中心的操作规范执行,遵循有关保密要求,涉密采购项目均使用专用涉密设备(计算机、打印或传真机、移动存储载体等),一律不准连接互联网,确保从委托受理、项目对接、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评)标,到档案移交实现均全程实行保密操作。
在完成首个涉密采购项目后,该中心对采购各流程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及时和兄弟单位进行经验交流,进一步加大内控管理力度,规范和落实制度管理,优化采购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密切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全市涉密采购代理工作,确保涉密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落实、规范操作、安全实施!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