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及时处理评标争议 保障招投标人权益
http://scbid.com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3日
3月11日,“昆明主城区重要节点及道路景观亮化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的评标工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有序进行。项目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两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开标唱标一览表中将设计优惠费率报价和施工优惠费率报价相互颠倒,但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均未发现问题。针对此问题,评标委员会产生争议:“废标”和“不应废标”两种不同意见。
评标委员会当时将争议问题反映至市政务服务局交易监督处,监督人员充分了解基本情况,按照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建议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此项争议进行书面补正。因该补正未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且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属于《暂行规定》中定义的“细微偏差”情形。补正后,继续进行评标。
市政务服务局立足第一时间解决评标现场突发问题,依法依规推进项目招标,对评标现场出现的争议、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各方权益,以公平公正为准则,促进昆明市招标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来源: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