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发生以来,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出台多项政策措施,积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并实实在在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渡过疫情带来的难关,做到“踏石留印”。
据了解,按照2020年1月20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1月21日印发《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文件明确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以实行紧急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采购单位依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采购。
1月30日,我国的传统节假日春节还未结束,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就印发了《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政府采购开标评审活动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1月30日起暂停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专家抽取(含借用)工作,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防范疫情扩散蔓延。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虽然暂停了本区的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工作,但是作为监管部门仍在积极思考如何帮助疫情下的中小企业渡过此次难关。该区财政金融局主动协调银行,利用“政采贷”等政策,为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牵线搭桥,提供高效融资服务。目前,一家提供医疗物资的中小企业已经获得交行5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企业正在准备提款资料。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积极协调银行,银行工作效率很高,实实在在帮他们解决了资金困难。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持续深入,必须统筹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场硬仗。2月19日,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切实做好采购组织管理、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文件特别要求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复工复产的中小企业采购。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照上限标准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