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住建部: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
2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
《通知》指出,要分区分级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企业经营和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情况摸排,加强分类指导,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通知》强调,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分阶段、错时开复工,高风险地区要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再逐步有序扩大企业开复工范围。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工程项目应优先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禁止“一刀切”。《通知》还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开复工指南,重点对企业组织管理、人员集聚管理、人员排查、封闭管理、现场防疫物资储备、卫生安全管理、应急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短缺等问题。(来源:住建部网站)
02
交通部:提高在建项目复工率,保障工程建设招投标正常有序开展
2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召开,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范振宇介绍,截至目前,全国铁路在建重点项目的复工率达到了38.9%;公路水务计划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重点在建项目复工率为37.2%,其中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水运项目的复工率分别达到51.1%、26.4%和29%;民航机场建设项目的复工率达到了25.9%。
范振宇表示,目前,交通部一方面分类有序推进在建项目的复工复产,另一方面则加快推动新建项目的开工速度。对于在建的交通项目和投资,交通部已指导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以及防控措施指南的相关要求,严格采取相关的防控措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正在积极有序推动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的复工。在加快推动新建项目开工方面,全国各地正在不断加大前期工作的推进力度,通过积极改进招标方式,采用电子招标等措施,保障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正常有序开展。(来源:中国青年报)
03
四川省发展改革系统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
助力疫情防控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有序开展招投标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及时下发通知细化贯彻措施,狠抓落地落实,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招投标工作,助力疫情防控,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交易工作规程(试行)和<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异地远程评标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上线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和异地远程评标系统,招标人可在线组织开标;投标人可在线递交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查看开标记录;各方交易主体开标“不见面”;评标专家异地远程评标;监督人员在线监督。截至2月17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急需项目,保障城市运行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生产经营急需项目招投标活动57个。
二是切实尽责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自贡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畅通电话、网络等咨询渠道,及时为市场主体释疑解惑。绵阳、眉山、阿坝等市州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招投标指导协调职能,积极协助招标人做好召回评标专家复核的工作。
三是加强招投标活动服务保障。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告》,统筹安排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招标代理人员、投标人员和评标专家进出各地疫情防控检查关口提供便利。乐山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招投标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动态统筹安排开标时间,实现招投标活动错峰、有序进行。(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04
宁夏出台“九条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工作
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有序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围绕坚决落实应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项目建设,提出了9条保障措施。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应急工程项目,要求审批部门24小时内完成审批后,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优先提供预约场地、专家抽取等服务。
二是合理安排非紧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对于非紧急的招标项目,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可酌情暂停或延期,招标人要通过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发布变更公告等法定方式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
三是推行“不见面”交易。对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的招投标项目,推行“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专家在线评、交易结果网上查”的“不见面”交易模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易成本。
四是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投标报名审核等环节,招标文件审核、预约场地等事项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人免费下载使用,严禁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投标文件可提交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可邮寄送达。
五是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充分发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消除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的盲点、断点、堵点,为各行业各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提供平台保障。
六是创新专家抽取服务。实行抽取“不见面”、有症必“回避”制度,评标专家可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随机抽取,与疑似病例或确认病例有密切接触人员禁止参与评标。
七是推行保证金线上缴退。招标人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汇票、支票等方式提交保证金,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确需提供纸质保函的,可容缺办理。
八是推行行政监督电子化。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行政监督系统,实现招投标项目全过程实时在线监督、智慧监管。
九是强化招投标活动服务保障。部署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利用在线核验、邮寄、告知承诺等方式减少人员到场,切实做好现场防疫管控工作。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加大技术服务保障力度,采用网络或邮寄方式开展原件审核、介质发放等工作。(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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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通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和采购专区
重庆市财政局消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重庆市财政先后在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开通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设立“疫情防控采购专区”。在这个采购专区,明确三大具体举措:
一是开通供应商征集绿色通道,加强服务指导,精简审核程序,引导有防疫物资资源和提供防疫服务的供应商尽快入驻;
二是将供需双方各类防疫物资需求、货源情况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进行集中统一发布和展示,方便供需双方对接采购;
三是为入驻供应商开启商品简化审核、快速上架的特殊通道,方便供应商及时发布货源情况。同时,为采购单位自动推送疫情防控服务信息,方便采购单位实时动态掌握新入驻供应商及新推出的疫情防控服务。(来源:财政部网站)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