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中央政府采购网获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暂停货物服务类单独采购项目开标、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暂停办理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中央政府采购网及相关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所有线上服务事项均可在系统平台照常办理;涉及防疫防控等应急工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可施行事后备案(或即时备案)。除开标评标业务以外,单独采购项目委托及受理正常进行。
《通知》明确,除因疫情防控采购和特殊项目外,暂停其他单独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及见证服务等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停期间供应商参与投标和上传文件不受影响。涉及疫情防控采购和其他特殊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标、评审的,请采购单位正式来函说明,国采中心将统筹组织实施。
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相关特殊项目开评标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国采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业务平台办理的工程类项目,可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分平台”(http://www.bcactc.com)在线预约办理,相关事宜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通知执行。
《通知》最后提到,2月份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与3月份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合并执行,具体磋商时间待确定后通知各供应商。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采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国采中心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暂停货物服务类单独采购项目开标、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暂停办理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的紧急通知》,得到了各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业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常开展的业务
中央政府采购网及相关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所有线上服务事项均可在系统平台照常办理,电子卖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网上竞价等线上采购业务正常开展,工程类施工、监理、造价、电梯集中采购网上备案工作正常受理,涉及防疫防控等应急工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可施行事后备案(或即时备案)等便利化措施。除开标评标业务以外,单独采购项目委托及受理正常进行。
二、单独采购项目开标、评审及见证服务安排
(一)除因疫情防控采购和特殊项目外,暂停其他单独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及见证服务等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停期间受影响的项目,后续将在变更公告栏逐一适时提前公告新的开标时间。暂停期间供应商参与投标和上传文件不受影响。
(二)涉及疫情防控采购和其他特殊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标、评审的,请采购单位正式来函说明,国采中心将统筹组织实施。其他项目需要在工作正常后尽早安排开评标的,也请书面来函说明。
(三)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相关特殊项目开评标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交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请提前自行下载填写)。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国采中心。因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业务平台办理的工程类项目,经国采中心协调,可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分平台”(http://www.bcactc.com)在线预约办理,相关事宜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通知执行。
三、批量采购项目安排
2月份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与3月份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合并执行,具体磋商时间待确定后通知各供应商。在此期间,采购人可通过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填报通道正常填报采购计划。
国采中心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情况,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及时恢复正常业务状态,请予关注。
附件:相关方参与采购活动承诺书(模板)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2月6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